質詢委員 邱志偉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10-19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5次會議
101卷060期一冊4001號0286-0286頁 PDF檔
會議內容 依據教育部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臺(人)字第八八一五五二四一號函釋,國軍退除役官兵可依「國軍軍事學校各班隊基礎教育時間併計退除年資統計表」折算年資,且可併入退休俸年資計算。但在榮民證資格認定是依照「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辦理,無法將軍校折算年資併入服役年資,以致政府原為照顧退除役官兵的美意,引發認定不一的不公質疑,建請行政院應儘速檢視相關辦理辦法,並統一其認定年資之標準,以免爭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2-11-23
答覆公報 101卷074期一冊4015號0149-0150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退除役官兵
類別 退輔
關鍵詞 國軍 ; 退除年資
答復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