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黃昭順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2-10-19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5次會議 101卷060期一冊4001號0325-0327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日前性侵受刑人刑滿出獄,當天晚上就再次亂倫性侵中度智能障礙女兒得逞,有關已依刑期七年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加重量刑案甚表痛心。本席認為;我國法律對於強暴犯雖有強制治療的規定,但都流於形式,治療無效,遺害社會。嫌犯在地方政府監管制度尚未啟動就再度犯案,顯然制度出了問題,法務部只會推拖責任,矯正署也未能發揮功能,徒然浪費民脂民膏。強暴犯及精神病犯都屬社會上的未爆彈,政府應該妥善處理,以免重創社會。劉嫌入獄時曾接受三年性侵犯強制治療,成效如何?出獄前有無再做評估?若評估結果未如預期,是否應有緩衝過渡措施?此案例;顯示政府既無力矯治,又未作防範,隨意縱狼歸山,對社區及家庭造成嚴重威脅,政府難道沒有責任?法務部辯稱,礙於土地、經費、人力,要建立強制治療醫療體系,有諸多困難!政府手上握有龐大資源,卻不善加整合利用,只會坐困愁城,怪東怪西,任讓人民付出代價,這樣的政府如何能得民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2-11-23 |
答覆公報 | 101卷074期一冊4015號0141-014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性侵犯 |
類別 | 刑法 |
關鍵詞 | 刑後強制治療 ; 矯正治療 |
答復機關 | 法務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