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黃昭順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10-19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5次會議
101卷060期一冊4001號0325-0327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日前性侵受刑人刑滿出獄,當天晚上就再次亂倫性侵中度智能障礙女兒得逞,有關已依刑期七年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加重量刑案甚表痛心。本席認為;我國法律對於強暴犯雖有強制治療的規定,但都流於形式,治療無效,遺害社會。嫌犯在地方政府監管制度尚未啟動就再度犯案,顯然制度出了問題,法務部只會推拖責任,矯正署也未能發揮功能,徒然浪費民脂民膏。強暴犯及精神病犯都屬社會上的未爆彈,政府應該妥善處理,以免重創社會。劉嫌入獄時曾接受三年性侵犯強制治療,成效如何?出獄前有無再做評估?若評估結果未如預期,是否應有緩衝過渡措施?此案例;顯示政府既無力矯治,又未作防範,隨意縱狼歸山,對社區及家庭造成嚴重威脅,政府難道沒有責任?法務部辯稱,礙於土地、經費、人力,要建立強制治療醫療體系,有諸多困難!政府手上握有龐大資源,卻不善加整合利用,只會坐困愁城,怪東怪西,任讓人民付出代價,這樣的政府如何能得民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2-11-23
答覆公報 101卷074期一冊4015號0141-014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性侵犯
類別 刑法
關鍵詞 刑後強制治療 ; 矯正治療
答復機關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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