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魏明谷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2-10-12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4次會議 101卷057期一冊3998號0348-0348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交通部公路總局委託郵局或其他代收機構收取交通違規罰鍰,若違規人經由郵局或其他代收機構繳款,每筆需收取新台幣十元之手續費。惟公路總局係委託業者代收,其委託人應採使用者付費原則,由公路總局支出其手續費用,且公開招標案契約係為當事人之私約,應以委託人負擔為宜,本席要求交通部研議修改交通違規罰緩之相關規定,由公路總局自行吸收手續費,避免將手續費轉嫁至違規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2-11-16 |
答覆公報 | 101卷071期二冊4012號0067-0068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交通規費 |
類別 | 交通及建設政務 |
關鍵詞 | 交通違規罰鍰 |
答復機關 | 交通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