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黃昭順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09-28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2次會議
101卷052期二冊3993號0036-0038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近年來社會治安案件層出不窮,除民間商店等為求自保紛紛裝設監視器外,對各縣市政府也大量裝設監視器,做為防盜警戒的「耳目」,頗有芻議。本席認為;監視器對協助破獲竊案及肇事逃逸案幫助較大,但對防治暴力及智慧型犯罪,效果則較不明顯,而且會造成「犯罪轉移」,即作姦犯科者轉到沒有裝設監視器的地方犯案,甚至對監視系統進行反制,造成犯罪手法不斷翻新。且過度強調監視器維護治安功能,反會弱化警察偵防犯罪的作為,犯罪率亦無法因而大幅下降。警政署為達到「視訊零障礙、安全無死角」目標,近年來積極建構全台「電子城牆」,採取「全面監控」方式,並不符合比例原則,也可能引發侵害人權及隱私的爭議。鑑此;本席鄭重籲請有關;監視器雖是破案的有力工具,但深入的部署偵防,才是維繫優良治安的關鍵。監視器的裝設只是「治標」,惟仍應慎選地點,避免浮濫或擾民;真正「治本」之方是必須補充不足的警力,傳統的巡邏、布建、偵防等作為不可鬆懈,維護治安應以警力為主,監視器為輔,豈能本末倒置?惟有加強犯罪預防與刑案偵破,讓民眾免於被「監控」的恐懼,同時感受到治安「改善」的幸福感,才是正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2-11-02
答覆公報 101卷065期一冊4006號0309-0310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犯罪預防
類別 保護業務
關鍵詞 偵察 ; 電子城牆 ; 犯罪轉移
答復機關 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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