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陳根德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2-09-28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2次會議 101卷052期二冊3993號0089-0089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接獲民眾反映,於統一星巴克(股)公司購買「隨行卡」之商品,「隨行卡」依其網站解釋為可做為儲值支付工具,便利民眾至全台星巴克門市消費使用。但現各商店所發行之電子票證均無記名制度,消費者若卡片遺失,拾獲人則可繼續使用,除對消費者權益嚴重受損,更變相鼓勵民眾使用贓物。現悠遊卡已更改為可記名掛失,但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卻無對此進行規範,爰要求行政院相關部門,盡速研擬改善方案及修正法規,以維護民眾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2-11-02 |
答覆公報 | 101卷065期一冊4006號0287-0287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電子商務 |
類別 | 商業 |
關鍵詞 | 電子票證 |
答復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