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王惠美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2-09-28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2次會議 101卷052期二冊3993號0125-0126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交通部於民國72年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耗油量計算表時發生錯誤,導致29年來全台218萬名車主汽車燃料費被超收,金額共達11億餘元,對此,交通部擬於今年7月退還超收金額給車主,然而,該計算基準因從未參考汽車工業與社經發展狀況,即時修訂及檢討各項費用參數,以致亦有高估民眾汽油使用量,造成民眾過份負擔之問題,故公路總局於此次進行勘誤,應一併檢討修正各項費基參數,並改按「實際使用量」計費,才能合理反映實際汽車燃料使用費用,俾符合徵收之正當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2-11-02 |
答覆公報 | 101卷065期一冊4006號0305-0306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汽車燃料 |
類別 | 能源 |
關鍵詞 | 汽車燃料費 ; 實際使用量 ; 汽燃費 |
答復機關 | 交通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