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黃文玲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09-18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1次會議
101卷051期二冊3992號0022-0022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酒駕已經造成無數憾事,據統計,酒駕歷來都是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交通事故的肇因之首,而包括去年10月女消防員賴文莉執勤時被撞成重傷後截肢案、今年4月葉少爺酒駕案,以及最近台北市前民防隊長酒駕案,在在引發社會對於提高酒駕刑責是否應該提高的廣泛討論,但僅提高酒駕的刑責只是嚇阻並沒有辦法有效杜絕台灣民眾酒駕的習慣。建議政府相關部門除應加強酒後駕車取締與防制酒後駕車教育與宣導之外,更應就「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返家」以及業者應提供酒醉顧客必要交通服務等配套措施,研擬具體的執行與獎懲辦法,讓「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只是口號,讓酒駕所造成的悲劇不再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2-11-09
答覆公報 101卷068期二冊4009號0038-0039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酒醉駕車
類別 交通及建設政務
關鍵詞 道路 ; 交通事故
答復機關 法務部 ; 內政部 ; 交通部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