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江惠貞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2-09-18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1次會議 101卷051期二冊3992號0030-0031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照明燈具設備也不斷推陳出新,近來LED燈具的使用越趨普及,舉凡招牌、看板、號誌、動畫牆等都逐漸以LED替代傳統的燈具,然而沒有管理的結果,反而造成民眾和用路人不便和反感。根據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30084615號令訂定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雖明訂廣告物的形式、尺寸等,然而對於LED燈具的使用,卻並未將其納入規範。本席要求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等相關主管機關,儘速召集專家、學者討論,並協調各地方工務單位,針對LED燈光所造成的光害影響,研擬規範並訂定明確的標準,以維護民眾權益,還給國人舒適的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2-11-09 |
答覆公報 | 101卷068期二冊4009號0041-004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環境保護 |
類別 | 環境政務 |
關鍵詞 | 廣告看板 ; LED燈具 ; 光害防制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內政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