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黃昭順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09-18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1次會議
101卷051期二冊3992號0061-0063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日前某藝人代替已自殺女兒說出「出櫃」舞動彩虹旗的事件,為之心酸沉痛,五味雜陳。本席想問,為什麼不是年輕女孩生前勇敢宣告自己出櫃?而是往生後由母親代她吶喊告白!要把同性戀、異性戀看成像單眼皮、雙眼皮一樣的「差異」與「平等」?是件說易行難的事。從表面上看,近年來台灣性別議題多元,每年的同志大遊行大膽繽紛多彩,在在表現出一種開放、進步、活潑的形象。但若深一層看,在這些光鮮成績和儀式性的成果外,整個台灣社會對於跨性別的理解與接受,究竟「友善」程度有多少?本席籲請政府有關應重視這問題的事實面,因為台灣對「出櫃」的認同是假象的,就好像說:誰是同志都沒關係,只要不是我家孩子就好;基本上仍把同志視為異端,是難以啟齒之事。這種心態,自然無法產生真正的同情、理解與認同,更遑論由衷的接納。本席不竟要問:「難道非要讓『同志』變成是需要以死亡來換取的身分證」,當事人才能獲得救贖?政府對「同志」人權又戮力了多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2-11-09
答覆公報 101卷068期二冊4009號0048-0049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同性戀 ; 人權
類別 社政 ; 社會發展
關鍵詞 性別 ; 同志 ; 性別平等教育
答復機關 教育部 ; 行政院衛生署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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