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楊瓊瓔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2-06-01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1期第14次會議 101卷043期3984號0216-0217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日前作出第699號解釋,汽車駕駛因拒酒測而遭處分吊銷駕照及3年內不得考領駕照,並無牴觸憲法比例原則、憲法保障人民行動自由及工作權的規定。惟其於解釋文中亦明指:「宜針對不同情況增設分別處理的規定,使能斟酌個案情節而為妥適處置」,是以主政機關之交通監理單位,應儘速就其「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照」規定重新修正,應按不同情節而有不同吊銷處分,而非齊頭式一律處以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照,俾以符比例原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2-09-18 |
答覆公報 | 101卷051期一冊3992號0436-0437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酒醉駕車 ; 駕駛執照 |
類別 | 交通及建設政務 |
關鍵詞 | 汽車駕駛人 ; 酒精濃度測試 ; 駕照 ; 比例原則 |
答復機關 | 交通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