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黃昭順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2-05-11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1期第11次會議 101卷032期3973號0297-0299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台灣交通混亂及路況不良被美國、日本及加拿大列為赴台旅遊的警示項目,深感遺憾。台灣經濟發展有目共睹,帶動國際聲譽也為之提升,生活素質與環境應已具備開發國家水準,本席相信美、日、加三國是以「開發國家的標準」來看台灣的交通問題,故國人亦不必妄自菲薄,但應警惕;如以這個觀念切入,國內交通安全的認知就更有升級必要。因為;交通安全不再是家務事,已涉及到國家形象,台灣的交通問題被列為國際旅客的警示項目,是國內觀光發展的重傷害。交通與觀光都屬於交通部的職掌範圍,本席認為;在這個議題上,主管單位只有下功夫創造交通與觀光雙贏,沒有其他選項。鑑此同時;近年為因應全球暖化,節能減碳已為必然趨勢,政府亦積極宣導民眾使用電動車,在響應環保前提下本席當然樂見其成,但電動機車車速可達50公里/時,目前駕駛人既不用帶安全帽車子亦無牌照,但事實已陸續發生撞傷行人事件,日後該種車輛愈增,交通安全不更令人憂心?有關單位是否應速訂管理辦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2-09-18 |
答覆公報 | 101卷051期一冊3992號0180-0181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交通安全 |
類別 | 交通及建設政務 |
關鍵詞 | 機車 ; 行人 ; 電動機車 |
答復機關 | 交通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