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顏清標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09-18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1次會議
101卷051期二冊3992號0307-0307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教育部所頒訂之大陸學歷認證辦法,當中有關修業期間的部分,如果未達規定之修業期間,無法採認其學歷,對於成績優異得以提早畢業之學生而言,此規定不盡公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2-10-26
答覆公報 101卷063期一冊4004號0310-0310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學歷
類別 教育政務
關鍵詞 修業
答復機關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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