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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灣10年內撲殺數10萬隻流浪動物,花費超過35億。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各縣市公立動物收容所將收容的流浪動物公告12天後若無人認養,可依法人道處理安樂死,根據統計每個月全國約有3,000隻到4,000隻犬貓因此喪命,編列12億預算要蓋27座收容所,卻無法從根源的節育工作(誘捕、絕育、釋放。英文:Trap Neuter Release,縮寫:TNR)著手,導致流浪貓狗問題只會越來越嚴重,造成更多不人道的安樂死。農委會編列捕犬和安樂死預算比絕育預算高,台灣社會對動物極度不友善。日本熊本動物園推動「零安樂死」有成,他們也陸續進行為貓狗注射疫苗等改善措施,所設立的動物園愛護中心奮鬥歷程堪稱模範,對日本台灣來說都深具啟發。建議立即修改動物保護法,以節育(TNR)代替撲殺法制化、修定捕捉標準,讓有打過疫苗的犬隻回歸原棲息地,避免撲殺造成二度資源浪費,提供管理流浪動物的法源依據。並增加TNR預算,用自然人道方式減少流浪動物數量;推動「不要收容所,只要收養所」,全力改進各地區收養所環境,給予人道待遇及提高認養率,配合民間動保單位推動認養機制,讓資源集中才可有效解決整體管理問題。並強烈呼籲政府健全通報系統透明化,並推動流浪動物三高二低(提高寵物登記率、提高絕育率、提高認養率;降低收容所內死亡率、降低人道處理率)的管理成果。期望台灣能早日與日本一樣,擁有「零安樂死」的動物愛護中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