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邱志偉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3-12-20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15次會議
102卷084期一冊4109號0379-0379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性侵害的受刑人出獄後,仍有再犯之可能,刑法第91條之1指出,性侵犯在監獄經鑑定評估後,再犯危險性高即不能假釋或出獄,質疑該法條並未嚴格實施,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4-02-21
答覆公報 103卷013期一冊4122號0411-041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性侵犯 ; 累犯 ; 假釋 ; 刑法
類別 矯正事務 ; 刑法 ; 訴訟法
關鍵詞 性侵害受刑人 ; 再犯危險性
答復機關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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