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江惠貞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12-13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14次會議 102卷080期4105號0149-0150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填海造陸(島)計畫已施行多年,相關環境爭議卻接連不斷。查我國海埔新生地的填海造陸計畫,大多皆僅歸屬行政施政計畫,並未有完整的環境評估,更不須法律明定即可為之。填海造陸(島)所涉事項範圍及相關機關權責甚廣,影響人民生命財產等重要權益,卻未有完整的法規規範,也未有完整法律程序評估,而僅是以計畫為之,於法理上有所不合,對於人民權益保障顯有不周。爰此,建請行政院環保署研議相關專法,自計畫、執行到後續的土地利用,全面性地規劃,始符合法律的重要性理論,保障人民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4-01-09 |
答覆公報 | 103卷008期八冊4117號0034-0036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海埔新生地 ; 環境影響評估 ; 立法 |
類別 | 地政 ; 環境影響評估 ; 法律事務 |
關鍵詞 | 填海造陸計畫 ; 專法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