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江惠貞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3-12-13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14次會議
102卷080期4105號0149-0150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填海造陸(島)計畫已施行多年,相關環境爭議卻接連不斷。查我國海埔新生地的填海造陸計畫,大多皆僅歸屬行政施政計畫,並未有完整的環境評估,更不須法律明定即可為之。填海造陸(島)所涉事項範圍及相關機關權責甚廣,影響人民生命財產等重要權益,卻未有完整的法規規範,也未有完整法律程序評估,而僅是以計畫為之,於法理上有所不合,對於人民權益保障顯有不周。爰此,建請行政院環保署研議相關專法,自計畫、執行到後續的土地利用,全面性地規劃,始符合法律的重要性理論,保障人民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4-01-09
答覆公報 103卷008期八冊4117號0034-0036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海埔新生地 ; 環境影響評估 ; 立法
類別 地政 ; 環境影響評估 ; 法律事務
關鍵詞 填海造陸計畫 ; 專法
答復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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