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邱志偉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12-06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13次會議 102卷077期一冊4102號0349-0350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社會救助法》規定:「單親家庭父母未與未成年子女生活,且未行使、負擔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可不列計家庭收入;一旦子女年滿20歲,離異父母雙方收入須併計。」影響弱勢家庭醫病生計及就學權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12-27 |
答覆公報 | 103卷003期二冊4112號0099-0099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單親家庭 ; 社會救助 |
類別 | 社政 |
關鍵詞 | 社會救助法 ; 離異父母收入合併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衛生署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