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丁守中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3-11-29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12次會議
102卷074期一冊4099號0182-0182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就健保署逕調100年度薪資與投保金額有差距者,補繳健保費,然對於一家四口之繳納者要乘以四倍補繳保費,此舉對於平常開銷有一定額度,而突然增加補繳幾萬塊之健保費者,負擔可能沉重,本席要求主管機關免收滯納金暨眷口數能適度減免,勿硬性規定3口,以減輕彼等補繳保費之負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12-27
答覆公報 103卷003期二冊4112號0040-0041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國民 ; 健康保險 ; 保險費
類別 全民健康保險
關鍵詞 補繳健保費 ; 滯納金
答復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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