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丁守中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11-29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12次會議 102卷074期一冊4099號0182-0182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就健保署逕調100年度薪資與投保金額有差距者,補繳健保費,然對於一家四口之繳納者要乘以四倍補繳保費,此舉對於平常開銷有一定額度,而突然增加補繳幾萬塊之健保費者,負擔可能沉重,本席要求主管機關免收滯納金暨眷口數能適度減免,勿硬性規定3口,以減輕彼等補繳保費之負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12-27 |
答覆公報 | 103卷003期二冊4112號0040-0041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國民 ; 健康保險 ; 保險費 |
類別 | 全民健康保險 |
關鍵詞 | 補繳健保費 ; 滯納金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衛生署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