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丁守中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11-29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12次會議 102卷074期一冊4099號0183-0184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就去(101)年手搖杯飲料營業額達409億,其非屬「食管法」規定之必須強制標示內容物、熱量或營養成分等食品,然其販賣之內容,譬如紅茶、牛奶、糖等等,內容成分究竟如何?其比例是如何調配的,還是有很大的模糊空間,民眾必須有知的權利,爰要求主管機關研議市售手搖杯飲料之食品標示辦法,以維民眾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12-27 |
答覆公報 | 103卷003期二冊4112號0047-0048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飲料 ; 食品標示 ; 食品管理 |
類別 | 食品衛生 |
關鍵詞 | 手搖杯飲料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衛生署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