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丁守中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3-11-29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12次會議
102卷074期一冊4099號0183-0184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就去(101)年手搖杯飲料營業額達409億,其非屬「食管法」規定之必須強制標示內容物、熱量或營養成分等食品,然其販賣之內容,譬如紅茶、牛奶、糖等等,內容成分究竟如何?其比例是如何調配的,還是有很大的模糊空間,民眾必須有知的權利,爰要求主管機關研議市售手搖杯飲料之食品標示辦法,以維民眾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12-27
答覆公報 103卷003期二冊4112號0047-0048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飲料 ; 食品標示 ; 食品管理
類別 食品衛生
關鍵詞 手搖杯飲料
答復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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