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羅淑蕾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11-29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12次會議 102卷074期一冊4099號0189-0189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智慧型手機為國人主要上網工具,如果沒有搭配行動上網費率,手機就無法發揮「隨處上網」的功效,這也是多數用戶會選擇行動上網吃到飽的原因。但是上網速度過慢的問題,吃到飽變成氣到飽,全台3G行動上網速度的城鄉差距仍在,而收費卻未因為網速差距採用差別收費。請政府針對此現象提出因應對策,政府也需督促業者提供更多不同級距傳輸量的資費方案,且超額的費率不宜過高。並呼籲業應提供更多級距的傳輸量選擇,讓消費者都有適當的費率可以使用,且業者應詳細說明資費及提供計量單位,讓消費者更清楚使用多少傳輸量、需支付多少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12-27 |
答覆公報 | 103卷003期二冊4112號0068-0070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電信服務 ; 電信費率 |
類別 | 電信 |
關鍵詞 | 智慧型手機 ; 網速差距 ; 差別收費 |
答復機關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