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羅淑蕾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3-11-29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12次會議
102卷074期一冊4099號0189-0189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智慧型手機為國人主要上網工具,如果沒有搭配行動上網費率,手機就無法發揮「隨處上網」的功效,這也是多數用戶會選擇行動上網吃到飽的原因。但是上網速度過慢的問題,吃到飽變成氣到飽,全台3G行動上網速度的城鄉差距仍在,而收費卻未因為網速差距採用差別收費。請政府針對此現象提出因應對策,政府也需督促業者提供更多不同級距傳輸量的資費方案,且超額的費率不宜過高。並呼籲業應提供更多級距的傳輸量選擇,讓消費者都有適當的費率可以使用,且業者應詳細說明資費及提供計量單位,讓消費者更清楚使用多少傳輸量、需支付多少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12-27
答覆公報 103卷003期二冊4112號0068-0070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電信服務 ; 電信費率
類別 電信
關鍵詞 智慧型手機 ; 網速差距 ; 差別收費
答復機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