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邱志偉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11-15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10次會議 102卷068期4093號0291-0291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自去年7月起,原本永久有效的殘障手冊,效期縮短為最長5年,效期到了,要回到戶籍地領表辦理新手冊,還得繳交3個月的近照。這對已不良於行的領冊人及照顧重病人士的家屬,都非常不方便,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12-20 |
答覆公報 | 102卷084期一冊4109號0350-0351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身心障礙者福利 ; 身心障礙者保障 |
類別 | 社政 |
關鍵詞 | 殘障手冊 ; 戶籍地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衛生署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