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邱志偉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3-11-15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10次會議
102卷068期4093號0291-0291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自去年7月起,原本永久有效的殘障手冊,效期縮短為最長5年,效期到了,要回到戶籍地領表辦理新手冊,還得繳交3個月的近照。這對已不良於行的領冊人及照顧重病人士的家屬,都非常不方便,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12-20
答覆公報 102卷084期一冊4109號0350-0351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身心障礙者福利 ; 身心障礙者保障
類別 社政
關鍵詞 殘障手冊 ; 戶籍地
答復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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