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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林國正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11-05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9次會議 102卷065期一冊4090號0285-0286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近期有廠商以劣質油混充高價油販賣,大賺黑心錢,尤其大統、富味鄉等食品公司的油品相繼出包,導致民眾忐忑不安,更威脅國人生命健康,也傷害台灣美食王國的國家形象。然而,現行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之罰責卻太輕,無法達到嚇阻不法廠商,業者根本罰不怕。鑒此,本席要求衛生福利部儘速研修相關法規,如過是攙偽假冒罰則,刑責將由3年以下提高到3年以上,標示不清的罰款,上限由20萬提高到500萬,攙入有毒物質,農藥及動物用藥超過容許標準等違規行為,罰鍰上限將由1,500萬提高到5,000萬元,以警惕不肖業者,並維護全國民眾身體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12-13 |
答覆公報 | 102卷080期4105號0114-0114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食用油 ; 食品管理 ; 處罰 |
類別 | 食品衛生 |
關鍵詞 | 劣質食品 ; 油品 ; 食品衛生管理法 ; 罰責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衛生署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