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江惠貞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3-11-05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9次會議
102卷065期一冊4090號0293-0294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10月22日發生高中女學生參加山訓吊橋垂降過程,由於負責檢查學生裝備的教練未旋緊上鎖吊環,導致女學生不慎墜落身亡,凸顯出山訓相關課程已然出現安全漏洞。事實上,吊橋垂降、高空繩索、溯溪等山訓項目皆有一定的危險性,在安排學生參與山訓時,應安排至少兩位領有山訓證照之教練進行裝備檢查,以避免因教練一時疏忽造成遺憾。此外校方安排此類高危險性活動時,除了應依學生「自由意願」為主、不得有強迫之情事外,事前也應主動於同意書上明確告知山訓之「訓練內容」以及「危險程度」,並取得其監護人之同意,避免學生在家長不知情狀況下私自報名山訓活動,發生意外造成不可挽回之悲劇。本席建請內政部及教育部立即檢討山訓訓練之安全缺失,並於一個月內訂定各級學校安排山訓活動應遵守之相關規定管理辦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12-13
答覆公報 102卷080期4105號0102-010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學生活動
類別 教育政務
關鍵詞 學生 ; 山訓訓練 ; 裝備檢查
答復機關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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