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李慶華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3-10-25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7次會議
102卷058期二冊4083號0061-0062頁 PDF檔
會議內容 有鑑於我國四面環海,海洋蘊含豐富天然資源,自古皆為本國漁民重要漁場,政府應竭力保障漁民海上作業安全。然,我國地理位置,扼台灣海峽與巴士海峽要衝,與鄰近國家經濟海域範圍多有重疊,故我國漁民於本國經濟海域作業,亦常因海域重疊、海權歸屬問題,與他國執法單位有所衝突,造成我國漁民無謂的損失,亦導致我國與周邊海域國家之間的外交關係緊張、停滯。海巡署雖不斷增加巡弋護漁任務,本院亦於上會期修改漁業法相關規定,允許海上作業漁民得聘請私人武裝保全,但仍有所未迨,不足保障全體漁民海上作業安全。為確保我國與鄰近國家不再因為經濟海域重疊而導致漁業爭端再起、漁民權益受損,爰建議行政院及其所屬相關機關比照台、日漁業協議經驗,儘速與周邊鄰近國家,諸如菲律賓、越南等國,針對重疊經濟海域,展開漁業協議談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12-13
答覆公報 102卷080期4105號0091-009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經濟海域 ; 漁民保護 ; 漁業權 ; 漁業管理
類別 漁業
關鍵詞 漁民海上作業安全 ; 重疊經濟海域 ; 漁業協議談判
答復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 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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