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邱志偉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3-10-18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6次會議
102卷056期二冊4081號0021-0022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各級學校依據教育部發布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學校實施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須知、推動校園正向管教工作計畫」等訂定「學生獎懲」實施要點、校園行為規範等「校規」。然而,各級學校所訂定之校規部分事項有違行政原則、法律,甚至是憲法之虞,如:桃園振聲高中學生於今年八月新增獎懲規定,製作或散發未經學校核准的不實文件將留校察看或轉學。此規定已有違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之嫌。基於適切保障學生權利,落實校園民主法治,有必要加以檢討。主管機關教育部應儘速調查各級學校有無爭議校規,特別是違反法律優位原則者,應忠於憲法之規定,督導學校修正處理,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11-15
答覆公報 102卷068期4093號0273-0274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校園紀律
類別 教育政務
關鍵詞 校規 ; 桃園振聲高中
答復機關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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