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邱志偉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10-18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6次會議 102卷056期二冊4081號0021-0022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各級學校依據教育部發布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學校實施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須知、推動校園正向管教工作計畫」等訂定「學生獎懲」實施要點、校園行為規範等「校規」。然而,各級學校所訂定之校規部分事項有違行政原則、法律,甚至是憲法之虞,如:桃園振聲高中學生於今年八月新增獎懲規定,製作或散發未經學校核准的不實文件將留校察看或轉學。此規定已有違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之嫌。基於適切保障學生權利,落實校園民主法治,有必要加以檢討。主管機關教育部應儘速調查各級學校有無爭議校規,特別是違反法律優位原則者,應忠於憲法之規定,督導學校修正處理,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11-15 |
答覆公報 | 102卷068期4093號0273-0274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校園紀律 |
類別 | 教育政務 |
關鍵詞 | 校規 ; 桃園振聲高中 |
答復機關 | 教育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