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江惠貞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10-18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6次會議 102卷056期二冊4081號0025-0026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近年來台灣興起「彩繪指甲」熱潮,許多民眾都有指甲彩繪的經驗。但是調查發現,坊間「美甲用品店」所販賣之美甲用品,大多沒有中文標示、甚至是完全沒有標示字樣,明顯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美甲用品中「固定劑」、「溶劑」和「凝膠」含有高濃度之甲基丙烯酸乙酯(EMA)和其他有害化學物質,大量吸入,會導致呼吸麻痺,若大量接觸到皮膚,將造成皮膚嚴重敏感刺激。事實上台灣已有許多因為製作「彩繪指甲」操作不當,導致發生皮膚炎、指甲發炎等案例。本席建請衛生福利部全面清查市面上「美容材料行」美甲用品其材料來源、成分和標示是否合乎《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之規範,並盡速訂定美甲業相關管理辦法,以保障民眾及從業人員之健康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11-15 |
答覆公報 | 102卷068期4093號0267-0268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化粧品 ; 化學品 ; 商品標示 |
類別 | 藥政 |
關鍵詞 | 彩繪指甲 ; 中文標示 ; 有害化學物質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衛生署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