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江惠貞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3-10-18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6次會議
102卷056期二冊4081號0025-0026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近年來台灣興起「彩繪指甲」熱潮,許多民眾都有指甲彩繪的經驗。但是調查發現,坊間「美甲用品店」所販賣之美甲用品,大多沒有中文標示、甚至是完全沒有標示字樣,明顯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美甲用品中「固定劑」、「溶劑」和「凝膠」含有高濃度之甲基丙烯酸乙酯(EMA)和其他有害化學物質,大量吸入,會導致呼吸麻痺,若大量接觸到皮膚,將造成皮膚嚴重敏感刺激。事實上台灣已有許多因為製作「彩繪指甲」操作不當,導致發生皮膚炎、指甲發炎等案例。本席建請衛生福利部全面清查市面上「美容材料行」美甲用品其材料來源、成分和標示是否合乎《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之規範,並盡速訂定美甲業相關管理辦法,以保障民眾及從業人員之健康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11-15
答覆公報 102卷068期4093號0267-0268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化粧品 ; 化學品 ; 商品標示
類別 藥政
關鍵詞 彩繪指甲 ; 中文標示 ; 有害化學物質
答復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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