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陳其邁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3-10-18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6次會議
102卷056期二冊4081號0028-0029頁 PDF檔
會議內容 有鑑於法律明文規定管制藥品優先適用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然該條例中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已有明定「醫療機構、藥局、獸醫診療機構、畜牧獸醫機構、醫藥教育研究試驗機構得購買管制藥品」,近來食品藥物管理署竟逕自認定獸醫診療機構購買管制藥品屬違法行為,讓過去一直以來依循法律規定合法購買之行為,現今卻反因檢舉而遭開罰,行政機關依使用者之從業身分擅自解釋法律已明文規定之事項,如此作為不僅明顯違反法令,更將造成寵物罹病與手術時無法止痛以及麻醉,有違生命平等以及動物保護精神,對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11-22
答覆公報 102卷071期一冊4096號0407-0408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獸醫 ; 管制藥品
類別 藥政
關鍵詞 獸醫診療機構
答復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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