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邱志偉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3-10-18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6次會議
102卷056期二冊4081號0044-0045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近來文化部表示,電影法在民國72年制定,不合時宜的法條很多,文化部著手修法,一方面是除舊,徹底擺脫舊時代思維,一方面是興利,引入產業思維,因此提出要徵收電影票價所得5%作為電影基金、扶植國片產業發展的想法。然外界已預期成本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若轉嫁消費者,反而會打倒電影產業,且不應該只靠百分之五電影稅,提高各國城市對國片友好度才是重點,輔導金法條尚未修正,已滿成風雨,此舉是否能達到回饋的效果?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11-22
答覆公報 102卷071期一冊4096號0408-0409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電影 ; 課稅
類別 電影 ; 賦稅
關鍵詞 電影基金 ; 電影稅
答復機關 文化部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