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黃昭順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10-18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6次會議 102卷056期二冊4081號0064-0065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國防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六條條文」所擬之修正草案,嚴重侵害軍士及眷屬權益,籲請政府正視。國防部對原遺族撫慰照顧以因社會環境變遷因素之理由,擬改為「年滿六十歲之配偶,以其婚姻關係存續十五年以上且未再婚者,給與終身。及以領俸人員退伍除役生效時婚姻關係存續二年以上之未再婚之配偶,不受支領年齡限制」,但此擬修正內容與軍職人員任職及服役特性之事實景況,完全背離。據本席瞭解,國防部該條例修正內容之引據,是因公務人員爰於自兩岸解嚴後,不乏時聞自公職退休長者遭騙婚或為覬覦遺族撫慰金,為保障渠等權益及避免糾紛而做之限制,自民100年訂定俗稱的「嫩妻條款」,殊先不論這個限制有沒有違反憲法予人民婚姻自由的保障?有沒有倒果為因未審先判的嫌疑,就軍人的待遇、權利和限制能完全等同或比照公務人員嗎?本席可以體諒當初有關為保障公務員等權益及避免糾紛而做的限制,也理應支持,但國防部訂定的內容及限制門檻,是否應就軍職人員特性來考量,而不是照本宣科依樣畫葫蘆,結果卻對軍職人員成了不公平條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11-15 |
答覆公報 |
102卷068期4093號0256-0257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軍人撫卹 ; 陸軍 ; 海軍 ; 空軍 ; 軍官役 ; 士官役 |
類別 |
國防人事 |
關鍵詞 |
遺族撫慰金 ; 嫩妻條款 |
答復機關 |
國防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