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丁守中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10-04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4次會議 102卷050期4075號0069-0070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就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防止有心人士蒐集委託書擾亂管委會會議或選舉之公平性,限縮代理人身分為承租人、配偶、有行為能力之直系血親、其他區分所有權人。然條文並未考慮實務情況將旁系血親納入代理範圍,致使施行上產生諸多窒礙,如直系血親無行為能力、承租人無意願參與等。為使條文施行能符合實務狀況,本席特要求主管機關應考量實務面,針就現行法規進行檢討,將旁系親屬納入代理人範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11-05 |
答覆公報 | 102卷065期一冊4090號0255-0255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大廈管理 |
類別 | 營建 |
關鍵詞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管委會 ; 旁系親屬 ; 代理人 |
答復機關 | 內政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