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丁守中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3-10-04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4次會議
102卷050期4075號0069-0070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就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防止有心人士蒐集委託書擾亂管委會會議或選舉之公平性,限縮代理人身分為承租人、配偶、有行為能力之直系血親、其他區分所有權人。然條文並未考慮實務情況將旁系血親納入代理範圍,致使施行上產生諸多窒礙,如直系血親無行為能力、承租人無意願參與等。為使條文施行能符合實務狀況,本席特要求主管機關應考量實務面,針就現行法規進行檢討,將旁系親屬納入代理人範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11-05
答覆公報 102卷065期一冊4090號0255-0255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大廈管理
類別 營建
關鍵詞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管委會 ; 旁系親屬 ; 代理人
答復機關 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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