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江惠貞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10-04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4次會議 102卷050期4075號0074-0075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國人日常生活中,反式脂肪的食物於市面上廣泛販售,但是攝取過量的反式脂肪易導致心血管疾病,其機率是飽和脂肪的3到5倍。依現行〈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規定,反式脂肪只要符合「每100公克之固體或每100毫升之液體中不超過0.3公克」之條件,就得以「0」含量標示。因此,許多業者以低於100公克為含量基準計算,使反式脂肪含量低於0.3公克以下,藉此規避標示規範,使食品包裝上標示為零,進而誤導消費者。故本席建請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盡速針對〈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研議修改,得以食品中總脂肪量的百分比為規範,或要求業者明確標示出食品中所有「反式脂肪的含量」,以避免業者取巧,進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及國人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11-05 |
答覆公報 | 102卷065期一冊4090號0243-0243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食品管理 |
類別 | 食品衛生 |
關鍵詞 | 反式脂肪 ; 含量標示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衛生署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