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江惠貞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3-10-04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4次會議
102卷050期4075號0074-0075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國人日常生活中,反式脂肪的食物於市面上廣泛販售,但是攝取過量的反式脂肪易導致心血管疾病,其機率是飽和脂肪的3到5倍。依現行〈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規定,反式脂肪只要符合「每100公克之固體或每100毫升之液體中不超過0.3公克」之條件,就得以「0」含量標示。因此,許多業者以低於100公克為含量基準計算,使反式脂肪含量低於0.3公克以下,藉此規避標示規範,使食品包裝上標示為零,進而誤導消費者。故本席建請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盡速針對〈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研議修改,得以食品中總脂肪量的百分比為規範,或要求業者明確標示出食品中所有「反式脂肪的含量」,以避免業者取巧,進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及國人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11-05
答覆公報 102卷065期一冊4090號0243-0243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食品管理
類別 食品衛生
關鍵詞 反式脂肪 ; 含量標示
答復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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