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江惠貞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3-10-04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4次會議
102卷050期4075號0075-0076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鑑於代理孕母法制化從民國93年公民會議討論至今全無下文,而國內仍有超過5千至1萬對夫妻因子宮病變而難以透過自己的身體懷孕,也沒有豐厚資金前往國外尋求代孕,導致許多台面下代孕案件不斷出現,也產生嚴重糾紛。政府應在情況氾濫到不可收拾前,積極立法進行高度管理,以保障不孕夫妻、胎兒與代孕者三方權益。故本席建請衛生福利部儘速針對《人工生殖法》提出修法,有限度的開放代理孕母,並以高度管理、嚴格執行的方式來保障不孕夫妻、胎兒與代孕者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11-05
答覆公報 102卷065期一冊4090號0245-0246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人工受孕
類別 醫政
關鍵詞 代理孕母 ; 人工生殖法
答復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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