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魏明谷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09-27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3次會議 102卷049期4074號0094-0095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鑑於我國彰化鹿港以及台南安平於法令上因非屬觀光區,依民宿管理辦法之規定,不得設置民宿於該區域。惟交通部於去年舉辦之觀光活動,將彰化鹿港以及台南安平列入「台灣十大觀光小城」,且依照我國國人之認知以及該區實際觀光遊覽情形,二地確實係屬觀光區域,倘僅因該縣市政府對於都市規劃另有安排,將該地列為都市計劃區,即認定該區域非為觀光區,不允許民宿之設置,反而阻礙該區域之觀光,違背母法授權所欲發展觀光產業之目的。爰建請行政院責成交通部,檢討民宿管理辦法設置民宿之相關規定,是否就該土地實際使用之狀況認定係屬何種區域,以維護符合條件之民宿業者之權益,以及發展該地之觀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11-01 |
答覆公報 | 102卷061期一冊4086號0291-029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觀光 ; 旅館業 |
類別 | 觀光 |
關鍵詞 | 彰化鹿港 ; 台南安平 ; 民宿 |
答復機關 | 交通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