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陳其邁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09-24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2次會議 102卷048期二冊4073號0044-0045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有鑑於國民年金保險之被保險人,為未加入其他職業別之社會保險,相較之下多屬經濟較弱勢者,其中亦包含失業者,因此係以限制未盡繳費義務者之年老請領權利來取代欠費處罰的柔性強制納保,可見立法之本意並非以強制收費為要務,然日前勞工保險局卻針對近5萬名積欠國民年金保費者,於官網公布其全名、戶籍所在地、身分證字號、欠繳月份及金額等個資,不但失業者形同被公告周知,其中甚至有僅12元或24元小額欠費者亦遭揭露,該作為對其隱私權之侵害,顯失比例原則,政府應全面檢討行政部門完成送達效力之方式,不應便宜行事而濫用公示送達形式,且須以隱私權保障為優先之前提下,對於公告個人資料之選項應審慎為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11-01 |
答覆公報 | 102卷061期一冊4086號0281-028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社會福利 ; 隱私權 |
類別 | 社政 |
關鍵詞 | 國民年金保險 ; 公告個人資料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