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蔡正元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05-31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3期第15次會議 102卷038期三冊4063號1324-1324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我國食品衛生違規案件頻傳,對國人健康安全造成嚴重之威脅,然,我國衛生稽查單位人員有限,無法有效抽驗全國食品廠商,且相關檢舉獎勵過低,無太大誘因吸引民眾檢舉;再者,其檢舉辦法規定檢舉人須以「書面」檢舉,或至相關檢舉機關以做筆錄方式檢舉,實不夠多元,爰此,本席要求衛生署應於一個月內,修正「檢舉違反食品衛生案件獎勵辦法」,將檢舉獎金由現行罰金(鍰)百分之五提高至百分之五十,並提供更為多元的檢舉管道與方法,藉以提高民眾檢舉之意願,讓違法業者無所遁形,綜上所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09-17 |
答覆公報 | 102卷048期一冊4073號0206-0206頁 書面答復 |
主題 | 食品管理 |
類別 | 食品衛生 |
關鍵詞 | 食品衛生 ; 檢舉獎金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衛生署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