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黃昭順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05-17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3期第13次會議 102卷032期一冊4057號0233-0234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去(101)年9月日本政府將釣魚台「國有化」,挑起新一輪釣魚台列嶼主權紛爭方興未艾的同時,台日漁權談判在停擺三年多後突飛猛進,「瞬間」有了結果,提請政府切莫沉醉在「自我感覺良好中」。表面看來,日本終於「讓步」,但事實上;「專屬經濟海域」是「領海」的延伸,領海基線又決定於陸地領土。釣魚台的主權歸屬,最終決定了「專屬經濟海域」誰屬。日方此次談判,自始至終是以釣魚台主權歸屬「沒有爭議」作為前提。如此,不但放棄了我方「專屬經濟海域」的權利,亦等於放棄主張(爭議)領土主權。協議第5條規定;雙方可片面於六個月前通知對方而中止協議。表面上這是國際漁業協議慣例,實際上人盡皆知此規定對台方的威脅遠大於日方。此種「漁權」,實為糖衣毒藥。久而久之,台灣等於放棄爭取釣魚台主權,日本卻可隨時中止施捨台灣的漁權。總之,在釣魚台問題上,「擱置爭議」必須以「爭議存在」為前提,而只有堅持「主權在我」才能逼使日本承認「爭議存在」。現在台灣爭取到了表面的、不定期的、無保證的漁權,卻可能永遠失去了釣魚台列嶼的主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09-17 |
答覆公報 | 102卷048期一冊4073號0118-0119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漁業權 ; 主權 |
類別 | 漁業 ; 國家發展政務 |
關鍵詞 | 台日漁權談判 ; 釣魚台主權 |
答復機關 | 外交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