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黃昭順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05-17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3期第13次會議 102卷032期一冊4057號0234-0236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我國漁船「廣大興廿八號」遭菲律賓公務船公然掃射攻擊,政府雖予三天時間要求菲方道歉,本席要求政府採取更更具體積極主動的制裁措施,以維護我國主權尊嚴及漁民安全捕魚之權益。本次菲方公務船隻以重型武器攻擊無武裝之民用船隻,且指稱係「正當防衛」並堅持只調查不道歉的行徑讓人髮指。那如同警察用武器公然攻擊手無寸鐵民眾,是合理合法的嗎?執行公務的「示警」可以用機槍掃射百餘發子彈嗎?對一艘無武裝的漁船狂設,留下52個鐵證如山的彈孔,不如對一手無縛雞之力人砍殺十數刀般,不但是個狼心狗肺的「兇手」,更是個殺人不眨眼的「屠夫」!本席要求政府立即貫徹中華民國二百海里專屬經濟區的主權、增加海空軍在我國二百海里經濟海域內之巡弋頻率、加強該海域內海空聯訊落實專屬經濟區內海巡艦艇行使警察權,對越界進入外籍船舶,行使登臨、檢查、驅離、逮捕、扣留,並提起司法追訴之權限、派遣國軍進駐太平島並增強島上設施與防衛固守能力、積極開發周邊海域資源……等等強勢行動,嚴正表明我國政府及軍警有完全的能力,維護人民安全及國家主權尊嚴之立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09-17 |
答覆公報 |
102卷048期一冊4073號0181-018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漁民保護 ; 主權 |
類別 |
外交政務 ; 漁業 |
關鍵詞 |
漁船 ; 經濟海域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 法務部 ; 外交部 ; 內政部 ; 國防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