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盧秀燕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05-10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3期第12次會議 102卷029期一冊4054號0191-0192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民國102年軍公教年終慰問金依照立法院通過行政院版之決議,只有月退休俸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的退休人員,以及因公成殘、死亡的退伍軍職人員及其遺族,才發給年終慰問金。然而依照該決議之版本,以軍職退役人員為例,上士階級月退休金為20,616元,因較決議版本多出616元而無法請領年終慰問金,凸顯當時決議之版本過於倉促決定。民國103年預算編列在即,建請行政院在編列民國103年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時,以「提高金額標準」或「訂定特別條款」方式將士官兵階級納為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09-17 |
答覆公報 | 102卷048期一冊4073號0056-0056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退除役官兵 |
類別 | 退輔 |
關鍵詞 | 軍公教年終慰問金 ; 士官兵階級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