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黃昭順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3-05-03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3期第11次會議
102卷026期一冊4051號0318-0320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最近政府連續發生重大公共工程波折,要求政府剴切檢討改進。這些工程都是政府指標性的重大工程,讓人不禁懷疑:政府的公共工程發包體系,存在嚴重的架構性空窗而不自知;或者有些部門行事不夠透明又不受監督,而出現了自行其是、逸出規範的現象。本席不客氣的指出,政府不但在掌握工期與議約能力嚴重不足,在招標或發包對象的判別能力、工程規範及作業監督能力均不及格,甚至連對廠商祭出罰款手段都出現不同標準,在在平添外界的困惑與無奈。台灣每年發包的大小公共工程不知凡幾,照理說,公部門各種採購、技術和管理體系應早已建構齊全,足供各單位遵循,但同樣錯誤卻一直發生,這是公部門學習力太弱,還是記憶力太差?試想,如果政府部門之間有效建立起一套資料庫,豈會慘痛一再重演?更讓人擔心的是,政府在一味追求部門的「形式」整併中,可能根本未考慮到機構「職能」萎縮的代價。一葉知秋,一件工程狀況不良,或許只是個案;但連續重大公共工程出包,那就不只是工程技術面問題而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09-17
答覆公報 102卷048期一冊4073號0046-0047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公共工程
類別 工程管理
關鍵詞 重大公共工程
答復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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