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羅淑蕾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3-04-09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3期第7次會議
102卷015期4040號0183-0183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鑑於我國所得稅法中關於公司虧損抵扣以後年度所得之期限已經由五年修正延長至十年,但企業併購法卻自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六日公布施行迄今,僅經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五日的一次修正。爰此,為促進企業併購活動以協助我國經濟發展,該企業併購法第38條及第50條應與時俱進予以調適以臻周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05-31
答覆公報 102卷038期三冊4063號1271-127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營利事業所得稅
類別 賦稅
關鍵詞 企業併購法
答復機關 經濟部 ;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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