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楊瓊瓔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03-08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3期第3次會議 102卷008期一冊4033號0291-0291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現行民眾租車出遊蔚為風氣,但囿於目前交通違規開單是「認車不認人」,許多租車民眾超速、違停,罰單卻寄給租車業者,租車業者雖可到交通裁決所辦「駕駛移轉」,但一來一往至少要花2個月,衍生交通裁決不便利性。故主管機關之交通部應修法讓舉發機關可直接把罰單寄給承租人,俾維租賃雙方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04-09 |
答覆公報 | 102卷015期4040號0154-0155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交通處罰 |
類別 | 交通及建設政務 |
關鍵詞 | 租車 ; 罰單 |
答復機關 | 交通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