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盧秀燕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01-11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17次會議 102卷005期五冊4030號1894-1895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茲針對經濟部於87年1月1日修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標準分類」,已將高爾夫球場業列入體育運動業,理應儘速修正高爾夫球課徵娛樂稅事宜,惟財政部迄今未積極配合修正法令,顯有未當,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02-26 |
答覆公報 |
102卷007期二冊4032號0401-040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娛樂稅 |
類別 |
賦稅 |
關鍵詞 |
高爾夫 |
答復機關 |
財政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