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羅淑蕾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4-11-21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6期第11次會議 103卷083期4192號0138-0138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有鑑於《食管法》一修再修,但政府修法「重點不重面」,忽略法律邏輯,一般食品摻偽罰鍰上限提高至五千萬元,但同樣行為在健康食品卻僅處以六萬至三十萬元。市面上健康食品充斥,很多標示為「健康食品」的商品可能有很多人工添加物,大量食用有時可能反而會危害健康,同樣都是維護人體健康,罰責落差極大,食安出現巨額漏洞。爰此,建議政府針對保健食品誇張療效要加重現行罰則,以保護消費者權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01-09 |
答覆公報 | 104卷006期三冊4205號0123-0124頁 書面答復 |
主題 | 食品管理 ; 食品添加物 ; 罰鍰 ; 健康食品 |
類別 | 食品衛生 ; 法律事務 |
關鍵詞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罰鍰上限 ; 健康食品管理法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衛生署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