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陳超明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4-11-21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6期第11次會議 103卷083期4192號0147-0148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近期食安事件頻傳,嚴重影響國人健康,重挫臺灣國際形象。不肖廠商還企圖以變更或縮小廠牌、商標之方式,混淆消費者視聽。為讓消費者容易辨識且重懲廠商,本席要求針對不肖廠商必須罰到倒閉為止,同時,在該廠商商品容器、外包裝、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警示文字,並設專區或專櫃陳列,讓消費者能夠獲取充分資訊。同時,黑心食品毒害國人健康甚深,應每年提撥二分之一食安基金挹注全民健康保險,還人民公道與保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01-06 |
答覆公報 | 104卷004期4203號0127-0128頁 書面答復 |
主題 | 食品管理 ; 商品標示 ; 基金 |
類別 | 食品衛生 |
關鍵詞 | 食品安全 ; 警示文字 ; 黑心食品 ; 食品安全基金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衛生署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