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邱志偉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4-11-21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6期第11次會議 103卷083期4192號0150-0150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因疾病入住各級榮民醫院療養之全部供給制就養榮民,臺南市、澎湖縣、金門縣等3榮服處及白河、臺南、屏東等3榮家,是依相關規定匯入就養榮民於金融機構開設之帳戶,其餘15榮服處及10榮家於民國102年12月底入住各榮民醫院療養人數為872人,就養給付金額全年共計1億8,853萬餘元,則是按月匯入渠等就醫之醫院保管支用,待其出院或亡故,再將餘款交榮服處或榮家轉入榮民個人金融帳戶或國庫遺款專戶。惟按就養給付屬法律規定給付項目,上開15榮服處及10榮家,並未徵得當事人同意,就交醫院保管支用,適當性有待商榷,且又未就撥付醫院保管支用之款項建立規範及管控機制。為維護當事人權益,退輔會應協同各榮民醫院針對此現況加以檢討改進,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01-06 |
答覆公報 | 104卷004期4203號0126-0127頁 書面答復 |
主題 | 榮民醫療 ; 榮民福利 |
類別 | 退輔 ; 軍醫 |
關鍵詞 | 榮民醫院 ; 榮民就養 ; 就養給付 |
答復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