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邱志偉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4-11-21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6期第11次會議
103卷083期4192號0150-0150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因疾病入住各級榮民醫院療養之全部供給制就養榮民,臺南市、澎湖縣、金門縣等3榮服處及白河、臺南、屏東等3榮家,是依相關規定匯入就養榮民於金融機構開設之帳戶,其餘15榮服處及10榮家於民國102年12月底入住各榮民醫院療養人數為872人,就養給付金額全年共計1億8,853萬餘元,則是按月匯入渠等就醫之醫院保管支用,待其出院或亡故,再將餘款交榮服處或榮家轉入榮民個人金融帳戶或國庫遺款專戶。惟按就養給付屬法律規定給付項目,上開15榮服處及10榮家,並未徵得當事人同意,就交醫院保管支用,適當性有待商榷,且又未就撥付醫院保管支用之款項建立規範及管控機制。為維護當事人權益,退輔會應協同各榮民醫院針對此現況加以檢討改進,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5-01-06
答覆公報 104卷004期4203號0126-0127頁 書面答復
主題 榮民醫療 ; 榮民福利
類別 退輔 ; 軍醫
關鍵詞 榮民醫院 ; 榮民就養 ; 就養給付
答復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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