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邱志偉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4-11-14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6期第10次會議
103卷076期4185號0189-0190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預算法」第62條規定,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退輔會民國79至102年度預算賸餘超過10億元以上者,共計有16個年度多屬前述法律義務事項之賸餘,因各事項分屬不同計畫或業務科目,賸餘依規定不得相互流用,又其中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計畫人事費科目各年度預算賸餘介於56萬餘元至111億8,138萬餘元間,並有10個年度賸餘超過10億元以上。同計畫獎補助費科目編列退除役官兵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助,該補助自民國90年度起預算即不敷支應,不足金額由26億862萬餘元逐年增加,至102年度已高達87億8,525萬餘元。前述人事費雖有賸餘,但因依規定不得流出,無法支應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助不足數,導致年年遞延次年度撥付經辦金融機構。退輔會應妥善規劃中長期服務業務經費配置,按照前開法律義務事項,依實際需求覈實估算,以利提升資源運用效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4-12-26
答覆公報 104卷002期一冊4201號0427-0427頁 書面答復
主題 退除役官兵 ; 預算
類別 退輔 ; 預算
關鍵詞 退輔會 ; 年度預算 ; 中長期服務業務經費配置
答復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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