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陳根德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4-09-26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6期第3次會議
103卷053期4162號0361-0361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鑑於目前「消防法」的六類危險物品不包括丙烯,不用向主管機關申報、運輸管線不一定要提交檢修報告,結果讓丙烯成為三不管地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4-10-31
答覆公報 103卷069期一冊4178號0296-0296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災害防治 ; 地下管線 ; 危險物質
類別 災害防救及消防 ; 能源
關鍵詞 危險物品 ; 丙烯 ; 消防法 ; 災害防救法 ; 勞動檢查法 ; 石油管理法
答復機關 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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