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王惠美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4-09-26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6期第3次會議 103卷053期4162號0373-0374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日前勞保局主動查核全台超商,發現約有400家超商加盟店者非勞保投保單位,雖勞保局已發函四大超商要求總部限期輔導其加盟店,且不排除針對限期未改善之雇主,依規定核處4倍之罰鍰。惟勞工保險權益無法追溯,且現行勞工保險條例規範納保責任主體為雇主,然而便利超商依連鎖型態不同,經營人事權有時屬於各加盟店而非超商總部,此對信賴超商企業形象及職場保障而投入工作崗位之員工權益影響甚劇。為加強保障勞工權益,爰建請政府應透過制度設計,明確規定各加盟事業總店與加盟店應同負「僱用人」責任,以充分保障加盟店員工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4-10-31 |
答覆公報 | 103卷069期一冊4178號0306-0307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零售業 ; 勞保 ; 勞工權益 |
類別 | 商業 ; 勞工福利與保險 |
關鍵詞 | 超商加盟店 |
答復機關 | 經濟部 ; 勞動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