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江惠貞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4-05-30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5期第12次會議 103卷043期四冊4152號0123-0124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近日由藝人代言的「預防皮蛇」廣告,在各大電視台強力播送,遭人檢舉假衛教之名,行疫苗廣告之實;另外,由同一位藝人代言的藥物,亦爆發以婦女妊娠營養補給品申請廣告許可,實際在媒體刊播的藥品內容卻是壯陽藥,這樣掛羊頭賣狗肉的情形。還有醫療器材廠商,假借健康講座之名與基層里長合作,卻在現場大剌剌發放與衛生主管機關審查落差極大的DM內容,誤導民眾相關產品的療效。由以上案例可看出,衛生主管機關雖針對藥品廣告刊播進行事前審查,然事後由於稽查、監看人力問題,導致許多藥品廣告與原核准內容不同,建請衛福部儘速檢討藥品、醫材等與民眾健康相關產品廣告審查制度的效果,同時研擬積極、有效的管理方式,以免民眾受廣告誤導而破財傷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4-09-12 |
答覆公報 | 103卷051期二冊4160號0247-0250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藥品 ; 廣告 |
類別 | 藥政 ; 文化及觀光其他 |
關鍵詞 | 藝人代言 ; 藥品廣告 ; 審查制度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衛生署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