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魏明谷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4-05-30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5期第12次會議
103卷077期4186號0506-0507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職業駕駛員工會協助交通部公路總局代辦駕照審驗業務行之有年,惟駕駛員工會並非監理單位,亦未向監理單位收取代辦費用,面對開放多元艱難的經營環境,經費更顯捉襟見肘,爰建請行政院責成交通部研議修改「委託辦理職業汽車駕照審驗合約書第十條」之互惠無償性質規則,針對調配經費支付受託駕駛員工會代辦駕照審驗業務中之公路系統使用費及每三年補助績優受託駕駛員工會電腦硬體設備,俾激勵工會協助政府代辦相關業務之意願,及發揮簡政便民代辦功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4-09-12
答覆公報 103卷051期二冊4160號0242-024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駕駛執照 ; 道路監理 ; 工會 ; 費用
類別 公路
關鍵詞 職業駕駛員工會 ; 駕駛審驗業務 ; 代辦費用 ; 公路監理系統
答復機關 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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