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江惠貞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2-04-20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1期第8次會議 101卷022期3963號0261-0261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二代健保規定高額獎金、執行業務收入、股利、利息、租金收入與兼職所得等六項皆須繳納2%的補充保費。此舉雖能達到擴大費基、挹注健保財務缺口之目的,且符合有收入便計納保費的公平原則,唯針對以打零工、兼差為主的弱勢族群,在辛苦工作後獲得的微薄薪資只要超過2千元,就會被課扣補充保費,造成極大負擔,根本不符合照顧全民的健保精神。本席要求衛生署應免除領有社會福利八大津貼民眾補充保費之收取,以保障弱勢民眾之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2-05-18 |
答覆公報 | 101卷036期3977號0168-0169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國民 ; 健康保險 ; 保險費 |
類別 | 全民健康保險 ; 社政 |
關鍵詞 | 保險費基 ; 全額補助 ; 社福津貼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衛生署 |
關係文書 | PDF檔 |